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国内国际行李规定 > 详细内容
芬兰航空公司行李规定
阅读次数:1159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自2010年9月1日起开芬兰航空的机票,托运行李将以 “计重制” 改为 ”计件制”。
请同业开票的時候务必注意行李栏位是否正确显示新的行李规定。

2010 年 9 月 1 日起开立的机票
商务舱、Y 和 B 舱的经济舱:2 件,重量不可超过 23 KG / 件
其它经济舱:1 件,重量不可超过 23 KG
学生机票 – 芬兰航空航段 2件,每件重量不可超过 23 KG

  • 每件行李尺寸大小不得超过 158公分。
  •   若机票中包含它航的航段,则请遵守该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规定。
  • 所有2010年9月1日前开立的机票, 则按芬兰航空現行的行李限额执行。
  • 超重行李或额外的托运行李均需支付超额  费用,旅客可选择在机场支付 或
  • 自9月初起接受旅客在芬兰航空官方网站上支付行李超额费用。
Finnair Plus 白金卡会员,金卡会员,银卡会员及oneworld 翡翠卡会员,
宝石卡会员或红宝石卡会员除了免费托运行李限额外均可多携帶1件23 KG的行李。
若有任何疑問,请洽芬兰航空香港及中国区办事处。
芬航香港办事处

成都海丰票务版权所有 地址:成都顺城大街冠城广场对面

联系电话028-86622530 86759858 在线咨询:413872867 邮箱:cdhfpw@163.com

copyright 2000-2020 海丰航空 ( www.cdhfpw.com) 蜀ICP备09033482号